化妆品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的需求的时尚消费品,其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发布实施之后出台的又一重磅化妆品监管制度文件,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3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在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要求方面,新规更加细化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职责。新规规定,企业应当明确质量安全有关部门。各质量安全有关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根据风险控制需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向质量安全负责人报告。

  《规定》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并执行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审核、生产一致性审核、产品逐批放行、有因启动自查、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等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同时赋予质量安全负责人在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处置工作中的否决权。

  质量安全是发展的要义,也是发展的保障,化妆品行业在高水平发展的大潮中飞得越高,质量安全的翅膀就要越牢固。

  化妆品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服务机构,肩负着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重任,更应该积极拥抱政策,坚持创新,不断的提高技术实力,积极构建高标准的检测技术服务体系,以专业的技术及服务态度,帮助化妆品企业经销商、生产商完成上市前的相关备案评价工作。其中微生物检验测试的项目、理化检验测试的项目、毒理学试验项目、人体安全性能检测项目、功效评价检验测试的项目要以严谨的态度严阵以待,为客户高效赋能,为化妆品行业的高水平发展保驾护航。